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   关于众融   |   新闻中心   |   业务范围   |   政策法规   |   担保知识   |   业务办理   |   大众理财   |   下载中心
在线服务
新闻中心
业务办理
下载中心
合作银行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正文
了解民间借贷法律依据 让投资担保更安全
来源:河南商报  点击次数:220  添加时间:2009-4-21  

随着民营经济的飞跃及国家鼓励民间融资借贷发展投资担保已成为那些寻求资金稳步增长的稳健型、保守型投资者的新选择。作为中原地区有重要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担保公司——河南省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完善的制度、严谨透明的运作赢得了越来越多投资者的信赖。但很多人对投资担保的法律据仍不很清楚,为此,向大家介绍几点。

  关于担保收益。投资担保收益就是借款人支付的利率,现年收益一般在12%~13.06%之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投资担保利率是借贷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即受法律保护。

  关于强制执行公证。出资人与借款人达成借贷协议并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后,一旦违约,债权人无需经过法律诉讼程序可直接要求当地法院对抵/质押资产进行处置,以保障自己利益。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有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担保公司职能。正规担保公司一般都承诺本息到期无法偿付时,公司先行代偿。依据《担保法》,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河南众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南阳金融网 [ 豫ICP备10002590号 ]